近日,根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不完全统计,截至发稿前,全国有18个省份发布当地的碳达峰实施方案。

2021年10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》(以下称“《行动方案》”),为我国2030实现碳达峰提出了具体行动方向与目标指引。《行动方案》制定了“十四五”和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多项目标以推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,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提供动力。

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公布的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、节能降碳增效行动、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、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、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。

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不完全统计,截至目前,18个省份已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山西、青海、云南、江西、安徽、湖南、四川、贵州、海南、内蒙古、宁夏、广西。

各地区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具有一定共性,如大部分地区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、节能降碳增效、工业领域碳达峰、城乡建设碳达峰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等行动方面均有规划,而各地在具体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等方面差异较大。

21世纪经济研究院认为,各地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只是迈出第一步,在复杂的产业结构以及产业发展不断面临新变化的背景下,如何正确核算各领域、各行业的碳排放量,并制定科学合理、可负担、易操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与解决方案,仍需深入研究。

各地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差异大
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是保证能源安全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,主要措施包括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,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,推动终端电气化水平。

《行动方案》指出,在“十四五”和“十五五”期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要达到20%和25%。非化石能源是指非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等经长时间地质变化形成,只供一次性使用的能源类型外的能源。

根据国家制定的目标,各省市区需根据自身要素禀赋精准制定2025年、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。

21世纪经济研究院发现,有的省份提出了高于《行动方案》制定的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。比如,青海的目标是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2.2%;四川提出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.5%左右。青海、四川地貌多样,自然资源丰富,尤其是四川水电资源丰富,这些具备较好资源优势的地方,提出更高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,对于全国实现碳达峰意义重大。

也有部分省份制定的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低于《行动方案》提出的目标。比如,河北提出,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%以上;到2030年,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0%以下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%以上。山东提出,到2025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%左右,到2030年,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%左右。

我国碳排放呈现显著的空间差异,21世纪经济研究院认为,河北、山东等省份因产业结构偏重、能源结构偏煤,生产了大量的高载能产品,碳排放总量、碳排放强度均较高,控碳工作压力大。控制碳排量与产业结构密切相关,高耗能行业等工业部门是各省二氧化碳的主要排放来源,需要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严格限制“两高”产业盲目扩张。

21世纪经济研究院认为,钢铁行业是中国第二大二氧化碳排放行业,仅次于电力部门,尽管目前钢铁行业也正在开展低碳化改造,并推动产业转型,但仍需时间来消化低碳化改造和转型所带来的成本压力。钢铁、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过大,不利于经济平稳健康运行,因此对于会影响经济安全的产业,各地在制定碳达峰方案及推行绿色化低碳化改造时,需要因地制宜,不能一刀切,要考虑其对经济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。

目前已公布的18个省市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,有11个(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内蒙古、湖南、山东、贵州、宁夏、广西、吉林、四川)提出新能源装机容量具体目标。根据以上各省行动方案,若顺利完成目标,2030年,我国11个地区新能源装机容量总量将达到约7亿千瓦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各地区公布的碳达峰实施方案中,“光伏+”模式成为各地探索碳达峰的关键路径之一。具体来看,山东采用分布式储能、“光伏+储能”等模式,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,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;湖南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,推进农光互补、光伏+设施农业等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模式;宁夏因地制宜建设各类“光伏+”综合利用项目,探索自发自用和就地交易新模式,有效扩大用户侧光电应用。

一线城市绿色出行目标较高
北京、上海、天津三大直辖市在当地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制定了绿色出行相关目标。

具体而言,北京计划到2030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力争达到78%,天津达到80%。除直辖市外,部分省份及省会城市也提出了此类目标,江西、内蒙古提出,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%;吉林省提出到2030年,其中长春市、吉林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%。

与此同时,在新能源汽车行业,北京提出2025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保有量力争达到200万辆;上海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将超50%;天津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5%左右;重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3%。

新能源汽车销量或保有量目标的设定一方面是基于产业发展实际,包括新能源车技术现状、区域车辆保有量及剩余使用寿命等,另一方面是出于绿色发展角度,应对气候变化。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的提高需要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共同努力,供给侧通过技术攻关提供低成本、高安全性和先进实用的产品,需求侧通过政策引导、分类管理和重点宣传提升用户选择意愿。

21世纪经济研究院认为,绿色出行是人、交通、环境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。交通系统的结构特征、管理经营等是客观因素,民众选择绿色出行的意愿是主观因素,包括出行距离、时间、政府宣传力度等外部因素以及环境意识、个人行为规范等内部因素。

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具有更加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、道路规划和更好的交通治理能力与水平,民众环保意识和绿色出行意识更加强烈,在此条件下将率先实现70%以上比例的绿色出行。一线城市或省会城市优秀的案例和经验将形成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其他城市提高绿色出行比例。

此外,在18个省份碳达峰实施方案中,有8个强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其中包括江西、海南、四川、吉林、广西、贵州、云南和湖南。

《行动方案》提出到2025年,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在各地碳达峰实施方案中,有部分省份提出明确的绿色建筑目标。

具体而言,安徽规划到2025年,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%以上;四川目标到2025年,全省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%,在太阳能资源丰富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、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%;内蒙古计划到2025年,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%左右,其中呼和浩特、包头主城区达到40%左右。

21世纪经济研究院认为,各省市区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需结合自身资源优势,考虑经济发展现状、未来产业规划、能源资源禀赋与消费结构等,尤其是要考虑重点领域碳排放水平及未来技术发展趋势,分析节能减排降碳最优路径和控碳减碳最大潜力,以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的高质量发展,奠定迈向碳中和的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