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倡议书

为了让清远的道路交通更顺畅,现向全体市民朋友发起绿色出行倡议:

从我做起,积极践行。出行首选公共交通、自行车、步行等方式,减少使用机动车,落实“3510”绿色出行要求(3公里内步行、5公里内骑自行车、10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远距离绿色驾驶),做“绿色出行”的践行者、倡导者、志愿者。

从我做起,积极倡导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绿色出行的意义,带动更多人参与绿色出行中来,一起遵守城市交通秩序,文明驾驶、文明乘车、文明行走、绿色出行,共同营造畅通、安全、环保、有序的公共交通环境。

立即行动起来,做一个绿色出行的传播者,共建绿色、文明清远。

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
2023年3月17日

来源: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