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能源报
交通运输部1月21日印发的《绿色交通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明确,到2025年,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,基本实现基础设施环境友好、运输装备清洁低碳、运输组织集约高效,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,绿色发展水平总体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阶段性要求。
《规划》提出绿色出行创建行动,以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现有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以及其他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城市作为主要创建对象,鼓励周边中小城市参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。重点创建100个左右绿色出行城市,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、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,不断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水平。到2025年,力争60%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%。
《规划》提出,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晋陕蒙煤炭主产区运输绿色低碳转型。进一步加快推进港口、大型工矿企业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沿海主要港口矿石、焦炭采用铁路、水运和封闭式皮带廊道、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达到70%以上。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煤炭、矿石、焦炭等绿色运输比例大幅提升,出省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%以上。
《规划》还明确,加快推进城市公交、出租、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,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、出租、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%。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。推进新增和更换港口作业机械、港内车辆和拖轮、货运场站作业车辆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。推动公路服务区、客运枢纽等区域充(换)电设施建设。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、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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