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倡导广大市民增强低碳环保意识,努力营造“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”的浓厚氛围,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11月21日,兰州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交通,绿色出行的倡议。
争做绿色出行的践行者。节能减排从我先行、绿色出行从我做起,如果您是有车一族,建议您尽量少开车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;如果您准备购车,建议您选择新能源、低油耗、低排放的汽车。共建共享低碳、健康、有序、畅通、文明的绿色交通环境。
每名驾驶人都要树立文明行车的良好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。行车时不随意变道加塞、不闯红灯、不超员、不超速、不酒后驾驶、不疲劳驾驶、不乱鸣喇叭、不违停乱放,斑马线区域主动减速礼让行人,自觉摒弃不系安全带、接打电话、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。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朋友要戴好安全头盔,做到各行其道,不逆行、不违法载人载物。
争做绿色出行的引领者。主动引领绿色新风尚,带头选择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,争做绿色出行的榜样。树立“能走不骑、能骑不坐、能坐不开”的绿色出行理念,积极倡导“135”出行方式,即1公里内步行、3公里内骑自行车、5公里内坐公交车。
同时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,出门走人行道,不闯红灯、不乱穿马路、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。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,宣传文明交通礼仪,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争做绿色出行的先锋者。兰州交警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环保意识,树立健康理念,践行绿色出行,向身边人宣传“绿色出行”的意义和方式,以个人的自觉行为,带动家人、朋友和更多的人参与绿色出行,将绿色出行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人人为我,我为人人。
来源:兰州日报(记者 葛强)